
5月29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多部门发布 2025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凯东知识产权结合政策文件与实务操作要点,本文从申报关键节点、材料准备要点及管理新规等维度展开解读,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申报指引。
一、申报时间轴与批次规划
本年度认定采用 三批次申报 模式 ,申报通道自 5 月 24 日开启,各批次时间节点明确(见下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仅能选择一个批次申报,且地市审核周期约 30 天,建议企业预留充足材料准备时间,避免因流程延误影响认定进度。
批次 | 企业材料提交截止日 | 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日 | 适配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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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6 月 25 日 | 7 月 25 日 | 知识产权、财务数据完备的成熟企业 |
第二批 | 7 月 25 日 | 8 月 25 日 | 需补充部分研发项目资料的企业 |
第三批 | 8 月 25 日 | 9 月 25 日 | 年度数据更新或政策冲刺型企业 |
二、申报门槛与特殊情形处理:精准匹配资格
(一)基础准入条件
企业需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核心指标:
1、知识产权:拥有 Ⅰ 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1 件以上,或 Ⅱ 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6 件以上,且权属人需为申报企业。
2、研发投入: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达标(年销售收入<5000 万元,比例不低于 5%;5000 万元 - 2 亿元,不低于 4%;>2 亿元,不低于 3%)。
3、科技人员: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 10%。
(二)特殊企业申报规则
1、到期重新认定企业:2022 年认定的高企需重新申报,若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如并购重组)或注册地跨地市迁移,需先通过 “广东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 完成事项变更,经审核后方可申报。
2、有效期内企业:2023-2024 年认定的高企不得提前申报,需在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启动重新认定程序。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八大核心条件与申报策略解析
(一)注册时长与工商信息要求
1、申报企业需注册成立满 365 个自然日,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即便中途发生名称或地址变更,只要工商信息保持一致,仍可正常申报。
2、规划建议:新成立企业可提前 1-2 年布局知识产权申请与研发项目立项,为后续申报筑牢基础。
(二)知识产权布局策略
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并购等方式获取核心知识产权,分类要求如下:
1、Ⅰ 类知识产权(1 项即可):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此类产权技术含金量高,可长期使用。
2、Ⅱ 类知识产权(至少 6 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需注意与主营业务强相关且在有效期内。
(三)技术领域精准匹配
企业主营业务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八大方向,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等。申报材料中需清晰体现技术领域归属,确保研发项目、成果转化均围绕该领域展开。
操作要点:建议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即明确领域定位,避免跨领域申报导致材料逻辑混乱。
(四)科技人才结构要求
从事研发及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需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10%,且需满足:
1、科技人员范围:包括直接研发人员与技术管理人员,不包含兼职、临时工;
2、在职证明: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累计工作时间≥183 天;
3、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用工协议作为补充证明。
(五)研发费用管理规范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核心要点:
研发费用需专账管理,留存备查凭证(如工资表、设备折旧表等);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按80%计入,需签订产学研协议或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构成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占企业总收入≥60%,需注意:
收入认定:仅限核心技术对应的产品(服务)收入,需提供合同、发票等佐证;
排除范围:贸易收入、代加工收入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得计入;
总收入口径:包含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全口径收入(按税法标准)。
(七)创新能力评分体系
评审采用百分制,需达到71 分以上,核心评分维度:
1、知识产权(30 分):重点考核技术先进度、获取方式(自主研发加分)及与产品的匹配度;
2、科技成果转化(30 分):要求近三年年均转化≥5 项(合计 15 项),建议每年规划 3-5 项转化任务;
3、研发组织管理(20 分):需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产学研合作机制等制度文件;
4、成长性(20 分):基于净资产与销售收入增长率计算,建议通过营收规划提升指标。
(八)合规性底线要求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需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核查环保处罚、税务违规等记录。企业需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好处
1、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25% 降至 15%,有效期内可叠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高可按 100% 比例加计扣除)。
2、资金扶持:各地市配套奖励差异明显(如广州增城、从化、南沙、黄埔区有现金奖励)
-广州增城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新认定20万,首次纳入四上,额外奖励10万。
主营业务首次达到5000万以上、2亿以上,分别给予10万、15万。
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四上企业新认定50万,非四上企业新认定30万;主营业务首次达到5000万以上、2亿、5亿以上,分别增加至20万、30万、60万。
-广州从化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非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
-广州南沙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到本区发展并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当年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广州黄埔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对新落户本区的规模以上广州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
-广州花都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认定通过给予10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下同)企业库的,额外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广州荔湾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注册在荔湾区,当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在荔湾区纳统的“四上”企业,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上年度经核定的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的,再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内的新迁入荔湾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在荔湾区纳统的“四上”企业,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3、资质升级:优先推荐申报 “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 等梯度培育项目,在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
需要规划申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联系凯东张工: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