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正式启动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兑现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贴,本文将详细介绍申领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助力企业高效完成申报。
一、政策依据与申报时间
1、政策依据
根据《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1〕1号)第八条相关规定,开展本次奖励兑现工作。
2、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00至2026年3月10日17:0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
3、政策时效
本政策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至2026年3月10日失效。
二、申领条件
结合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及申报要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领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
申报企业须为在南沙区工商注册、税务征管、统计关系均归属本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2、认定要求
企业需为2023年度由南沙区推荐并成功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南沙区开展实质性运营。
3、实质性运营标准
企业办公场地面积需满足不低于本区缴纳社保员工人数的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的核算要求;南沙区属国企、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与南沙区签订审定协议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可直接确认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4、信用与合规要求
企业近1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补贴奖励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2023年“四上”企业给予30万元;非2023年“四上”企业给予15万元。
“四上”企业是指南沙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
(二)申请获得本指南资金支持的事项或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奖励或暂缓奖励对象按照区级政策兑现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本指南提到的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计算,获得奖补的涉税支出由申报主体承担。
四、注意事项
1、企业需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线上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缴已获资金。
需要处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领,高新技术企业规划申报事宜,可联系凯东张工: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