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迎来关键调整——工信部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将营收增长评价指标从“平均增长率”正式调整为“复合增长率(CAGR)”。这一看似简单的参数变更,成为不少企业申报路上的“隐形门槛”,甚至让营收增长25%的企业,遗憾错失“小巨人”资质。本文结合政策要求与实际案例,拆解这一指标变动的核心影响,助力企业精准应对申报难题。
一、指标变更:从“突击冲业绩”到“稳定求增长”的筛选逻辑
在旧政策的平均增长率计算规则下,不少企业存在“突击冲业绩”的投机操作——通过单一年度的营收猛增,拉高新旧两年的平均数据,即便其他年份业绩平平,也能轻松达标。这种方式催生了大量“业绩波动型”企业,与专精特新所倡导的“长期深耕、稳健发展”理念相悖。
此次切换为复合增长率评价,本质是通过数学模型筛选出真正具备持续成长性的企业。复合增长率的核心逻辑,是将一段时期内的营收增长视为一个整体,要求企业每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而非依赖某一年的爆发式增长。这一调整直接打破了“投机式申报”的路径,让评审标准更贴合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初衷。
从工信部发布的评价指标体系来看,专业化板块作为核心评价维度,涵盖从事细分市场年限、细分行业营收排名、发明专利集中度、标准制修订参与数量等多项指标,而营收复合增长率则成为衡量企业专业地位与成长潜力的关键量化依据。这意味着,企业的成长稳定性将与专业化能力直接挂钩,成为申报评审的核心考察点。
二、核心差异:平均增长率与复合增长率的真相对比
很多企业对两种增长率的计算逻辑认知模糊,导致误判自身申报资质。我们通过具体案例,直观拆解二者的差异的及对申报结果的影响。
假设A企业近三年营收数据如下:第1年1亿元,第2年2亿元(同比增长100%),第3年1亿元(同比下滑50%)。从表面看,企业第3年营收与第1年持平,实际并无实质增长,但两种计算方式得出的结果却天差地别。
-平均增长率(旧政策):计算公式为(各年度增长率之和)÷年度数,即(100%-50%)÷2=25%。按照这一结果,企业可凭借25%的“高增长率”顺利达标,掩盖了业绩腰斩的真实情况。
-复合增长率(新政策):核心是考量期初与期末的整体增长态势,计算公式为[(期末值/期初值)^(1/期间数)-1]。该企业期初(第1年)与期末(第3年)营收均为1亿元,代入公式后复合增长率为0%,评审结论将判定为“缺乏成长性,不予立项”。
从案例可见,复合增长率更能反映企业的长期成长质量,有效剔除“忽高忽低”的不稳定企业。这也意味着,那些业绩平稳爬坡、无爆发式增长但持续精进的企业,将在新政策下获得反超机会,真正实现“优质者突围”。
三、实操指南:复合增长率计算方法与申报对标建议
对于准备申报专精特新的企业而言,精准计算复合增长率、提前规划营收目标,是突破指标门槛的关键。以下结合实操案例,拆解计算逻辑与对标标准。
1.核心计算公式与步骤
复合增长率(CAGR)的通用计算公式为:[(期末值/期初值)^(1/期间数)-1]。其中核心参数说明如下:
-期初值:选取申报基准期第一年的营收数据(如2023年营收);
-期末值:选取申报基准期最后一年的营收数据(如2025年营收);
-期间数:期末年份与期初年份的差值(如2023年至2025年,期间数为2年)。
以B企业为例:2023年营收1000万元,2025年营收1500万元,代入公式计算为[(1500/1000)^(1/2)-1]≈22.47%,即该企业两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2.47%。
2.申报对标数值建议
结合专精特新评价指标体系,营收复合增长率直接影响专业化板块得分,若该指标低于5%,板块得分将难以达标。通过公式推导可知,要实现5%的复合增长率,两年总增长率需达到约10.25%。
考虑到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数据波动、评审从严等因素,建议企业提前规划,对标11%-12%的两年总增长率布局营收,确保复合增长率稳步达标,提升申报通过率。
此次营收指标的调整,背后是国家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逻辑的升级——从“追求增长速度”转向“追求增长质量”,摒弃“投机型爆发户”,聚焦“长期主义潜力股”。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与其纠结于单一年度的业绩冲刺,不如深耕细分领域,保持营收稳定增长,同时夯实技术实力、提升细分市场竞争力,契合专精特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核心要求。未来,只有真正具备持续成长能力、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在专精特新申报中脱颖而出,获得政策扶持与市场认可。
复合增长率指标的落地,既是申报门槛的优化,也是行业发展的正向引导。企业需读懂政策逻辑,摒弃投机心态,以长期主义深耕主业,方能搭上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快车。需要规划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联系凯东张工: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