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得益于佛山市整合优化原有科技政策和企业需求,不断出台多项企业利好政策,佛山高新技术企业以平均每年净增约1000家的速度,从2015年的717家增长到2022年的8700家,企业发展势头良好。
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汇总,看看您的企业能拿多少奖励?
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化发展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现金奖励;对获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现金奖励。企业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来源:《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引导各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研发效能
①对获批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3000万元奖补;对获批建设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300万元奖补。
②市科技局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市工程中心申报省工程中心,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市重点实验室申报省重点实验室。
③对获认定的省、市研发机构,其依托单位可认定为具有市级科技创新项目自主立项资质。
④鼓励获认定的省、市研发机构向全社会进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市科技局提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信息平台服务,并优先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对接使用市内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
政策来源:《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南海科创20条,建设成为湾区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1、支持建设专业精细研发站
对新认定为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0万元、1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同一依托单位对应级别的扶持项目仅可申请一次。
2、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
“揭榜挂帅”项目扶持额度为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30%,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扶持额度为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20%;企业与本地科创平台合作开展的,扶持额度相应增加5%。按照需求应用不同层次,扶持立项的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最高(含)5000万元、500 万元、100万元。
3、加大科学技术奖励力度
对以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1000万元,一等奖奖励500万元,二等奖奖励300万元;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500万元,一等奖奖励300万元,二等奖奖励100万元;对以企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单位的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扶持,单个项目奖励总额最高分别为60万元和30万元。
4、推动研发减负助企发展
对如期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在“南海企业创新管理平台”完成季度研发经费投入摸底填报的“四上企业”,且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长不为负数的,按照企业已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企业合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额的3%给予科研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四上企业”完善研发工作体系,对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投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辅助账的,给予工作补贴5000元。
5、推动高新企业提档晋级
坚持高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规模壮大与能力提升并重,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补助8万元;对年度成功辅导10家及以上南海区内企业认定为高企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成功认定1家给予补助5000元。
6、支持高水平平台建设
对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创平台,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
7、提高平台“自我造血”能力
对科创平台与南海区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且获得省级(含)以上认定的,按照5万元/家给予平台奖励。
8、加速科技设施开放共享
推动科创平台围绕区内传统产业转型、支柱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放设备共享,对区内企业使用科创平台设备共享服务的,给予市场价20%的优惠。
9、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企业与科创平台及其全资子公司完成技术合同交易且交易额10万元及以上的,按该合同中买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额的2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支持建设院士工作站
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
11、吸引高端人才创业项目
对引进掌握“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精尖缺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立项扶持。对获省级、市级人才团队项目立项并落户南海区的团队项目,按上级立项额度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配套扶持。
12、激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实施“蓝海英才”计划,对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350万元的立项扶持。
13、加大科技项目外引力度
加快科创项目落地,对高“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初创型项目,优先推荐入驻“创享蓝海”系列孵化器,给予第一年补贴100%,第二年补贴70%,第三年补贴50%的场地租金补贴。
14、统筹推进科创载体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
15、鼓励孵化载体竞标争先
开展科技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根据评价等级,每年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提升孵化载体的创新创业服务质量,孵化载体每培育1家优质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家的奖励。
16、建设科技大数据平台
建设“南海区科创一张图”,为企业主体、科创平台、人才团队精准链接全生命周期的科技服务和创新要素,强化科技诚信体系建设。
17、助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
支持制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研发设备,按融资租赁金额的1-2%给予贴息补助,每年最高贴息补助200万元。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设立科技创新金融产品。把科技型企业纳入“投贷联动”企业库,对投贷联动项目按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贴息支持,最高贴息100万元,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40%给予风险补偿。
18、优先科技企业用地保障
优先保障科技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推动产业空间集聚入园,每年为包括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内的优质项目预留不少于1000亩土地资源。
19、推动科技资源科普推广
鼓励科创平台、科技企业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对获得国家、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5万元。支持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科普教育基地等与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科普专项共建,并根据项目的社会效益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5万元的立项扶持。
20、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
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对当年获得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项的学校,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