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2日,广州市南沙区正式启动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申报工作,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4月3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线上渠道完成申报。
一、申报核心条件
本次奖励申报单位需满足多项硬性要求,核心条件主要包含四大方面:
1. 地域与资质要求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南沙区,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且实行独立核算。
2. 实质性运营要求
申报单位需在南沙区实质性运营,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南沙区属国企、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可直接确认;本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经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也可直接确认;其他单位需提供场地证明等材料,且办公场地面积按本区社保员工人数1/3、人均10平方米核算。
3. 平台认定要求
2023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市级(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单位方可申报。
4. 申报数量限制
同一申报单位每年仅能申请一项创新平台奖励。
二、奖励标准与原则
本次奖励实行分级奖励、就高不重复、差额补奖原则,具体标准明确:
• 国家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 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 市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同一创新平台获多个部门认定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发放;逐级通过认定的,可申请级别间的差额奖励。若申报事项同时符合南沙区其他扶持规定,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奖补相关涉税支出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必备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顺序准备8类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符合直接确认实质性运营的单位可免交场地和社保佐证材料:
1. 申报材料封面(按附件1模板制作);
2. 申报材料目录(按附件2模板制作);
3. 《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附件3);
4. 营业执照副本;
5.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授权代表签署的需另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 创新平台上级认定证明文件;
7.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 实质性运营佐证材料(场地租赁备案/产权查册/无偿使用证明、2026年2月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二)材料提交规范
1. 所有材料按1-8项顺序扫描为彩色PDF格式电子版,内容清晰可辨;
2. 申报单位需配合部门核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与渠道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4月3日17:00,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渠道
本次申报仅支持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办理流程与时限
(一)办理时限
整体办理时限为42个工作日,该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及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时间。
(二)办理流程
1. 企业申报:线上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窗口受理后对材料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未补正视为放弃;
2. 部门核查: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材料,必要时委托第三方评审,形成奖励资金安排方案;
3. 审定:区科技局提请区分管领导主持的专题会议审定奖励方案;
4. 公示与拨付:审定方案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科技局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有异议的重审,重审通过后按流程兑现;
5. 奖励追回:单位弄虚作假、违反承诺获取资金的,需退回资金;情节严重的5年内禁止申请南沙区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涉及违法违规的按规定处理。
本次奖励申报是南沙区落实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激发辖区内创新主体活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建设提质增效,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单位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需要处理申报事宜,可联系凯东张工: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