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新产品目录编制,严格对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与服务。认定后有以下作用:
1、获得政府优先采购资格,拓展产品市场渠道;
2、提升企业品牌公信力与行业影响力;
3、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的重要佐证材料;
4、获得政府网站展示推广机会,增强市场曝光度。
2025年申报时间为“常年登记、定期发布”,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审更新。企业如需登记,可咨询凯东,制定登记方案。

一、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新型研发机构,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运营状况良好
不同领域的申报还需满足特定要求:
1、轨道交通领域要求申报产品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2、生物医药领域则要求产品注册许可持有人或所有生产单位均在广州注册,并实质从事研发、临床试验、成果转化等活动。
(二)申报产品需满足两类推荐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第一类:政府认定产品
- 近2年列入国家或省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
- 已入选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等
-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创新产品
- 承担各级政府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产品
第二类:自主研发产品
- 市场验证要求:产品已量产并投放市场,原则上上市时间不超过2年(2023年7月后上市),且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应用前景
- 技术创新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在同类产品中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 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
- 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 质量保障要求:提供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二、创新产品与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关系
1、名优高品是省级认定,而创新产品则是市级认定,且对专利类型不设限,实用新型专利同样可以参与认定。
2、首台(套)、名优高新技术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产品可以直通认定创新产品。
3、名优高新技术产品2025年分两批,9月30日截止第二批申报,时间上有限制。而有部分企业由于第二年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错过评定或未通过评定名优高品,又急需要科技成果转化材料作为支撑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去认定创新产品,以此来作为重要的佐证材料。
详情可咨询凯东18922436484
①广州市创新产品,常年可登记
②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第二批),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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